根據(jù)2019年新版《海關進出口商品規(guī)范申報目錄》要求,企業(yè)申報進口3901-3914項下塑料,需要增加填報底料來源申報要素;
新增申報要素公布后,
不少人咨詢:
什么是底料?
應該怎么填?
今天,東莞進口報關公司小編為大家一一講解。
3901-3914項下塑料商品新增要素
“底料來源”是指商品原料的來源。
>>> 如果申報的塑料為新料(非再生塑料)的,應按實際生產(chǎn)方法填寫,如“新料,從石油提煉”。
>>> 如果申報商品為再生塑料的,則申報再生料原來的具體材料,如再生料是通過粉碎塑料瓶來的,可申報為“塑料瓶粉碎”。
常見的再生塑料的底料還有PP管、噸袋、編織袋、繩子、片材、汽車料、家電料、框料、PPR等。(內(nèi)容來源:廣州海關12360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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